嘉华股份: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2证券简称:嘉华股份公告编号:2026-009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及测算说明
1、假设2026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6年6月30日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64,550,0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4、假设本次发行股数为21,430,200股,募集资金为26,573.45万元,且不考
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根据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公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217.30万元、8,163.95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25年三季度相应指标的年化金额(即2025年1-9月数据的4/3倍),在此基础上,对202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5年度持平;(2)较2025年增长10%;(3)较2025年增长20%。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6、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测算,暂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和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 项目 | 2025年度/2025.12.31 | 2026年度/2026.12.31 |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期末总股本(股) | 164,550,000 | 164,550,000 | 185,980,200 |
| 情形1: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持平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956.41 | 10,956.41 | 10,956.4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885.27 | 10,885.27 | 10,885.27 |
| 基本每股收益 | 0.67 | 0.67 | 0.5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66 | 0.66 | 0.59 |
| 稀释每股收益 | 0.67 | 0.67 | 0.5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 0.66 | 0.66 | 0.59 |
| 情形2: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10%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956.41 | 12,052.05 | 12,052.0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885.27 | 11,973.79 | 11,973.79 |
| 基本每股收益 | 0.67 | 0.73 | 0.6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66 | 0.73 | 0.64 |
| 稀释每股收益 | 0.67 | 0.73 | 0.6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 0.66 | 0.73 | 0.64 |
| 情形3: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20%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956.41 | 13,147.69 | 13,147.6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885.27 | 13,062.32 | 13,062.32 |
| 基本每股收益 | 0.67 | 0.80 | 0.7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66 | 0.79 | 0.70 |
| 稀释每股收益 | 0.67 | 0.80 | 0.7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 0.66 | 0.79 | 0.70 |
注1: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注2: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测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增长,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发行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5年、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
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现有的业务提供良好的支持,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未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及公司在相关项目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应对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确保专款专用。
(二)深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同时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深入实施既定的发展战略,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大力提高公司的
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三)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落实对投资者的回报,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根据相关协议安排,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土地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
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及土地集团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上市公司未来对本人开展股权激励,且规定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为本次融资所做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