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在审议董事薪酬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和个人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末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 |
| 1 | 李广庆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122.87 |
| 2 | 张效伟 | 副董事长 | 现任 | 83.18 |
| 3 | 田丰 | 董事、副总经理、董秘 | 现任 | 62.04 |
| 4 | 赵冬杰 | 董事 | 现任 | 69.98 |
| 5 | YUWEIWU | 董事 | 现任 | 70.30 |
| 6 | 王才立 | 职工董事 | 现任 | 2.89 |
| 7 | 陈洁 | 独立董事 | 现任 | 5.00 |
| 8 | 张章 | 独立董事 | 现任 | 5.00 |
| 9 | 张辉玉 | 独立董事 | 现任 | 5.00 |
| 10 | 李吉军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4.55 |
| 11 | 曹连锋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7.18 |
| 12 | 安志国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7.15 |
| 13 | 张钊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0.16 |
| 14 | 李乃雨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6.16 |
| 合计 | 651.46 | |||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本方案适用于2026年度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任职期间,给予每人每季度12,500元人民币(税前)的津贴。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或根据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公司另行支付。
2、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包含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效益及其所担任的职务、年度任务考核
结果等情况制定薪酬分配方案,按照固定薪酬与绩效奖金相结合的方式执行。
3、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年度绩效薪酬是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金薪酬中的浮动部分,与基本薪酬、公司经营业绩、行业及地区对标情况及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考核等挂钩,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计算与确定其绩效总额,并在绩效评价和年度报告披露后,采取递延支付方式分次发放,递延支付年限为二年,第一年支付经核定总额的80%,第二年支付经核定总额的20%。
三、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职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