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院: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进行分析,评估是否产生减值迹象,对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公司测算,本年共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7,892,855.63元,详细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 | 对应核算科目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6,159,471.65 | 信用减值损失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13,768.13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 48,486.03 | 信用减值损失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168,101.88 | 资产减值损失 |
合计 | 27,892,855.63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27,892,855.63元,公司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27,892,855.63元。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
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 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