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院: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李振全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夏进福、沈利伟签订协议,收购其所持有的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51%股份。(详见公司2024-050关于收购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 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