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太仓厅,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3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党委书记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该报告所记录的内容客观、准确,真实呈现了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并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