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5月4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