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能: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由13,677,743.16元(含税)调整为13,560,738.50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弘元绿色能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850,233股,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动。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原利润分派方案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684,872,435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85,277股后的总股本683,887,15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77,743.1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44.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调整情况的说明
根据《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3,723股;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33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806,51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已于2024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5,850,233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股本总数由684,872,435股变动至679,022,20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679,022,202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85,277股后的总股本678,036,92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560,738.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44.74%。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