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31,由董事长杨建良先生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618,483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3856%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999.34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4.78元/股~25.46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30日,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84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2024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33,2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405%,回购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6.24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4.7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7,306.6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18,4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856%,回购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25.46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4.7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3,444.2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