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202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刘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于2023年4月12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刘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于2023年4月12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成立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各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决策委员会(3人组成):刘涛(召集人)、汪思洋、王旭;
审计委员会(3人组成):王莉(召集人)、杨庆军、王凤扬;
提名委员会(3人组成):王凤扬(召集人)、郭江程、王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组成):王旭(召集人)、郭江程、王莉。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刘涛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郭江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经总经理郭江程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宏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2、经总经理郭江程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经总经理郭江程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周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4、经总经理郭江程先生和董事长刘涛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俞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林金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