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华正新材(603186)公司公告

作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文件、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相关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郭江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宏生先生、王超先生及周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俞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王旭、王凤扬、王莉

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