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聚”)和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正能源”)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全资子公司杭州华聚和华正能源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333006071和GR202333004872,发证日期为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杭州华聚和华正能源2023年度至2025年度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已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