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容冷链: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10/27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3年10月26日~2024年10月25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0,000元~100,000,000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24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4,054,216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0492% |
实际回购金额 | 56,290,049.95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9.75元/股~16.60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3年11月1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2、2024年10月25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054,21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49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60元/股,最低价为9.75元/股,回购均价13.88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6,290,049.95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021,708 | 0.52 | 65,895 | 0.0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84,424,753 | 99.48 | 386,351,932 | 99.98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4,054,216 | 1.0492 | ||
股份总数 | 386,446,461 | 100.00 | 386,417,827 | 100.00 |
注: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6月3日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份28,634股。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办理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事宜,共计解除限售48,130股。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办理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事宜,共计解除限售1,879,049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4,054,216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披露本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