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邦股份: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于近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股东质询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3〕68号),对公司于2018年收购的恒隆作物及其全资子公司金囤农化至今尚未复产及未披露控股股东亚邦集团拟如何履行承诺维护公司利益的相关事项存在疑问,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公司收到《股东质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现将《股东质询函》所列问题及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依据你公司历史公告,你公司于2018年2月以90,368万元现金收购恒隆作物70.6%股权,其中51 %股权系从控股股东亚邦集团受让。收购时,亚邦集团等转让方承诺2018年至2020年恒隆作物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9,000 万元、12,300元及14,100 万元。由于受灌南县政府要求连云港化工园区内所有企业自2018年4月28日起统一停产及2019年“响水3. 21 事故”影响,恒隆作物自2018年4月起停产。2019年4月,承诺方调整业绩承诺的履约期限及金额为“自标的公司复产之日的次月1 日起的36个月内经审计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第1个月至第12个月不低于1.23亿元、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不低于1.41亿元、第25个月至第36个月不低于1.49 亿元;如标的公司复产日晚于2019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复产之日的次月1日起的36个月内经审计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第1个月至第12个月不低于1.41亿元、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不低于1.49亿元、第25个月至第36个月不低于1.55亿元”。同时,你公司披露“如恒隆作物及金固农化在2020年12月31 日前仍未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或者在此之前出现关停、整合等情形,业绩承诺主要责任方亚邦集团将与你公司积极协
商相关方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但截止目前,较2020年12月31日已过2 年多,恒隆作物及金囤农化尚未复产,你公司也未披露亚邦集团与你公司协商的具体方案。鉴于上述情况,请你公司说明向控股股东亚邦集团提出了哪些协商方案解决业绩承诺问题,双方是否进行了磋商以及最新进展。
回复: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亚邦集团就恒隆作物业绩承诺及尚未复产的相关事项已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计划,公司已分别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2022年4月27日及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止目前,恒隆作物及其子公司金囤农化复产进展如下:恒隆作物及其子公司连云港市金囤农化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改,并向政府部门提交了复产申请。园区拟保留的十九家企业,已经实现十家企业复产。恒隆作物及其子公司连云港市金囤农化有限公司将根据政府安排,履行相关复产审批流程,争取尽早复产。根据《补充协议》安排,一旦恒隆作物和金囤农化复产,将启动业绩承诺条款,亚邦集团将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履行业绩对赌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利益。恒隆作物停产期间,公司与亚邦集团等转让方积极沟通协商,讨论恒隆作物如出现长期停产或因外部客观因素被要求关停等极端现象,协商双方约定的业绩承诺后续履行方式,因转让方除亚邦集团外,还涉及众多个人股东,尚未形成一致意见。下一步,公司将持续推进恒隆作物及其子公司金囤农化复产及后续发展决策,积极协调各方推进恒隆作物业绩承诺后续履行,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权益,并按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