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达软件: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披露的《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1月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蒋宏业 | 95,400,000 | 35.39 |
2 |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 14,122,845 | 5.24 |
3 | 冯达 | 13,600,000 | 5.05 |
4 | 崔晓路 | 3,600,000 | 1.34 |
5 | 武建芬 | 3,375,000 | 1.25 |
6 | 安徽华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400,000 | 0.89 |
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407,700 | 0.52 |
8 | 蒋金玉 | 1,092,700 | 0.41 |
9 | 郑颖勤 | 983,500 | 0.36 |
10 | 张雨 | 950,000 | 0.35 |
注:2023年11月3日公司总股本为269,548,349股。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持有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因此本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一致。特此公告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