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精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经济开发区玉海街689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4,521,32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0.434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召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除前述出席人员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蓬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84,495,220 | 99.9691 | 26,100 | 0.0309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变更蓬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 10,777,036 | 99.7584 | 26,100 | 0.2416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成、高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