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精工: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3-26  亚通精工(60319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190证券简称:亚通精工公告编号:2026-016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亚通汽车零部件(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亚通”)3,000.00万元2,080.90万元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103,950.66(不含本次)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9.45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2026年3月24日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在保证责任期间内,为武汉亚通在浦发银行的本金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供应链金融等,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25-029号、2025-034号和2025-041号的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亚通汽车零部件(武汉)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焦召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MA4KL99T6W
成立时间2015-10-30
注册地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安吉东路8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125,678,924.44126,895,795.51
负债总额71,542,759.2670,749,076.27
资产净额54,136,165.1856,146,719.24
营业收入26,104,664.4552,803,137.23
净利润-2,008,031.041,013,697.3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证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亚通汽车零部件(武汉)有限公司保证额度:债务本金3,000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同时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03,950.66万元(全部为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45%,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