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变电气: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0  望变电气(60319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0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泽民先生、秦惠兰女士、杨秦女士和杨耀先生中的一名或多名(以下简称“增持主体”)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主体合计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 首次增持情况:2023年10月24日,实际控制人杨秦首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5%。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2024年4月18日,实际控制人秦惠兰女士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6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010%,支付资金金额为1011.4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杨秦女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45%,支付资金金额为22.3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杨泽民先生与杨耀先生未增持公司股份。上述增持主体合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055%,合计增持金额为1033.8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1,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泽民先生、秦惠兰女士、杨秦女士和杨耀先生中的一名或多名。

(二)本次增持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及占比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杨泽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618,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9%;秦惠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17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6%;杨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杨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0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790,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6%。

(三)增持计划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增持主体的增持情况

杨泽民先生、秦惠兰女士、杨秦女士和杨耀先生在本次增持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增持主体合计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25元/股,具体价格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筹或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4月18日,实际控制人秦惠兰女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6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010%,支付资金金额为1011.4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杨秦女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45%,支付资金金额为22.3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杨泽民先生与杨耀先生未增持公司股份。上述增持主体合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055%,合计增持金额为1033.8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1,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1、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4、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