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变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望变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以通讯方式出席的有4人),会议由董事长杨泽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