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力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 年3月3日
目 录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2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 ...... 7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一天向股东会会务组进行登记。股东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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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3月3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2025年3月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北路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区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主持人: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金辉先生
四、 召开会议
第一项:会议主持人宣布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开始并介绍出席情况。
第二项: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事项,并推举会议计票人和监票人各两名。
第三项:会议审议内容:
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会议议案:
1、《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第四项: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第五项: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投票表决。
第六项:统计表决票并宣读表决结果。
第七项:会议主持人宣读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第八项: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第九项:与会人员签署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第十项: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圆满闭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拓宽公司销售渠道,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结算的客户提供回购及信用担保,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统称“金融机构”)合作,由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客户以融资租赁方式向金融机构租赁公司产品并支付租金,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向金融机构承担回购担保及信用担保:即一旦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或发生其他回购情形时,公司及子公司将向金融机构承担回购担保责任以及信用保证担保责任。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公司拟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担保额度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各金融机构的担保额度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金融机构 | 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万元) |
1 | 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15,000 |
2 |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3 |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5,000 |
4 |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合计 | 35,000 |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召开日,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客户尚未确定,无法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及其资产负债率等;但被担保人应为信誉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
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具体由公司或子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金融机构进行推荐或与金融机构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担保。公司或子公司进行推荐或与金融机构确认被担保对象前,将确保被担保对象需满足前述要求。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未来有融资租赁业务需求的客户提供的担保,因此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客户采用融资租赁结算同时由销售方提供相应担保系行业内较为常见的合作模式,有利于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有助于拓宽公司销售渠道,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严格筛选担保对象,整体风险可控。
四、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涉及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上市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2月16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02,4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净资产的比例为30.84%;该等对外担保对应的实际贷款发生金额为
33,0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净资产的比例为9.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及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日
议案二: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完成,募集资金均已到账,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发生变动,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经营范围,并对《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00万股,并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19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77号《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由340,000,000元变更为401,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40,000,000股变更为401,000,000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动情况
鉴于公司上市后,登记机关变更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措辞调整、不涉及实质变动,变更后的条款内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特种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1.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两山高新技术园区(自主申报) 2.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施家湾632号(自主申报))”。
三、本次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完成,募集资金均已到账,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发生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工商登记机关的要求,公司拟对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何金辉、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安吉中前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搬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中提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平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靖江道久搬运设备有限公司、宁波欣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顺网强控股有限公司共10名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于2020年8月在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500667107391C。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以发起设立方式由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由何金辉、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安吉中前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搬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中提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平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靖江道久搬运设备有限公司、宁波欣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顺网强控股有限公司共10名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500667107391C。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00万股,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00 |
万元。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股;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数120,000,000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1元。 | 万元。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40,100万股;发起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数1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特种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1.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两山高新技术园区(自主申报) 2.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施家湾632号(自主申报))。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特种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1.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两山高新技术园区(自主申报) 2.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施家湾632号(自主申报))。 |
第十九条 公司由何金辉、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安吉中前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搬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中提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平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靖江道久搬运设备有限公司、宁波欣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顺网强控股有限公司共10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各发起人均以其持有的原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出资时间均为2020年7月3日。公司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额、比例如下表所示: | 第十九条 公司由何金辉、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安吉中前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搬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中提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平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靖江道久搬运设备有限公司、宁波欣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顺网强控股有限公司共10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各发起人均以其持有的原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均为2020年7月3日。公司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额、比例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发起人名称/姓名 | 认购股份数额 (万股) | 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1 | 何金辉 | 360 | 3% |
2 | 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 | 7,320 | 61% |
3 | 安吉中前移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730.8 | 6.09% |
4 | 安吉中搬云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694.8 | 5.79% |
5 | 湖州中提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679.2 | 5.66% |
6 | 安吉中平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5.2 | 3.46% |
7 |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 598.8 | 4.99% |
8 | 靖江道久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 420 | 3.5% |
9 | 宁波欣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0 | 3.5% |
10 | 宁波顺网强控股有限公司 | 361.2 | 3.01% |
合计 | 12,000 | 100% |
序号 | 发起人名称/姓名 | 认购股份数额 (万股) | 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出资 方式 | 出资时间 | ||
1 | 何金辉 | 360 | 3% | 净资产折股 | 2020年7月3日 | ||
2 | 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 | 7,320 | 61% | 净资产折股 | 2020年7月3日 | ||
3 | 安吉中前移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730.8 | 6.09% | 净资产折股 | 2020年7月3日 | ||
4 | 安吉中搬云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694.8 | 5.79% | 净资产折股 | 2020年7月3日 | ||
5 | 湖州中提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679.2 | 5.66% | 净资产折股 | 2020年7月3日 | ||
6 | 安吉 | 415.2 | 3.46% | 净 | 2020 |
中平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资产折股 | 年7月3日 | |||
7 |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 598.8 | 4.99% | 净资产折股 | 2020年7月3日 |
8 | 靖江道久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 420 | 3.5% | 净资产折股 | 2020年7月3日 |
9 | 宁波欣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0 | 3.5% | 净资产折股 | 2020年7月3日 |
10 | 宁波顺网强控股有限公司 | 361.2 | 3.01% | 净资产折股 | 2020年7月3日 |
合计 | 12,000 | 100% | - | -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1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0,10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可以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 |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3名,财务负责人1 |
负责人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公司监事会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
第二百一十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自公司上市之日起施行。修改本章程的,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第二百一十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本章程的,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及备案的情况为准。本次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手续,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5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