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牛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公牛集团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牛集团上一年度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9日,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访谈公司相关人员、考察经营场所、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内容包括: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二)信息披露情况;
(三)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二、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牛集团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三会运作情况良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
(二)信息披露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制定了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牛集团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经建立并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牛集团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并能有效执行。相关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重大投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牛集团经营模式、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现场检查人员提示公司应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架构及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各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及投资效益。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公司不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备查材料并能如实回答保荐机构的提问,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的有关要求,对公牛集团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公牛集团已建立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无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重大投资等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公司的经营模式、经营环境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状况正常。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杜纯静 冯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