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2023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5日。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购买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动系列单鲨浮动收益凭证第330期(宁波)、兴业证券兴动系列单鲨浮动收益凭证第331期(宁波)已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认购金额 | 赎回金额 | 到期收益 |
1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证券兴动系列单鲨浮动收益凭证第330期(宁波) | 5,000 | 5,000 | 18.70 |
2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证券兴动系列单鲨浮动收益凭证第331期(宁波) | 5,000 | 5,000 | 18.70 |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