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向750名激励对象授予
218.9848万股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从889,594,811股变更为891,784,659股,注册资本相应从889,594,811元变更为891,784,659元,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889,594,811元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891,784,659元人民币。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89,594,811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91,784,65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后的注册资本以最终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在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