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6  公牛集团(603195)公司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解释16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16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1月1日,会计政策变更对互抵前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如下:

项目政策变更前(元)变更影响(元政策变更后(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43,479,114.531,423,636.74144,902,751.27
递延所得税负债56,308,610.051,513,382.3257,821,992.37
未分配利润7,756,665,030.53-89,745.587,756,575,284.95
所得税费用568,995,412.93-90,225.33568,905,187.6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