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播时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日播时尚(603196)公司公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上 海二〇二三年五月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14:3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阳路98号1号楼2楼大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王卫东先生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出席人员:

1、截止2023年5月1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议程:

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现场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股份数;

2、 以举手表决方式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监票与计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3、 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8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 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与提问;

5、 现场投票表决:进行表决统计时,应当由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6、 宣读现场会议投票结果;

7、 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8、 合并投票结果,宣读会议决议;

9、 大会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10、 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对本次会议约定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为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律师验证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三、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本会工作人员将予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每位股东发言限在5分钟内,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五、本次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

七、议案表决后,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对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发展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总结,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做好公司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1. 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2月28日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4月22日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1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2.关于确认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3. 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薪酬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议案
14.1 选举佟成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2 选举陈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3 选举吴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1 选举王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2 选举林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3 选举王晟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4 选举于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8.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9.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23.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1. 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 关于选举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 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 关于选举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5.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6. 关于续聘总经理的议案; 7. 关于续聘副总经理的议案; 8. 关于续聘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9. 关于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8月30日1.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10月27日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分红的议案; 3.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6.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12月23日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2. 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公司提高治理水平,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 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有关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让投资者能够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等重要信息。

4.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设置专人负责接待投资者调研,设置咨询热线和投资者关系信箱,及时更新上证E互动,参与上海地区上市公司网上投资者集体接待活动,通过多种途径方便投资者与公司信息披露人员直接对话,保障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同时,公司密切关注互联网上投资者及社会对公司的监督作用,如有对公司股价波动有重大影响的市场传闻,做到即刻调查,达到披露标准的需及时澄清,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2年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952,458,912.081,024,714,952.73-7.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72,535.5581,234,385.24-79.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57,583.8572,252,257.43-91.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10,584.9798,367,954.13不适用
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01,475,856.93854,678,116.30-6.22
总资产1,261,621,048.001,202,602,882.454.91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2亿元,同比减少7.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57万元,同比减少79.60%,主要是线下店铺部分时间未能正常营业,导致销售受阻,消费市场整体增长乏力等。2022年是异常艰难的一年,严峻的外部环境叠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继续锤炼着公司的经营能力和韧性。在诸多不利因素面前,公司坚持文化引领、用户导向、品牌驱动,在有效变革中谋求发展,经受住了市场生存环境的考验,总体保持着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三、2023年公司发展战略

日播时尚致力于成为国际化品牌资产运营管理集团,秉持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理念,可持续创新用户价值,可持续实现人才与团队发展,积极承担环境责任,从而在时尚生活方式和解决方案领域成为世界级的品牌资产管理集团。公司具体发展战略如下:

1、 坚持生态可持续发展战略

践行以生态美学为核心的发展理念,遵循可持续的时尚生活方式,积极构建生态型组织,将生态美学及生态可持续发展观念注入到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并最终回馈用户。

2、 坚持设计领先战略

始终坚持原创设计,视之为公司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巩固和强化设计领先优势。

3、 坚持全渠道发展战略

以用户价值为中心,持续深化全渠道、轻资产、数智能、精运维的运营模式。

4、坚持多品牌生活方式战略

围绕不同客户群打造多品牌生态体系,利用创意设计能力,持续为客户提供精品服饰、精品生活周边产品和优质服务,打造时尚的生活方式。

5、坚持并购发展战略

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响应国家政策,寻找与公司发展理念相契合的优秀企业,通过并购进行协同整合,实现上市公司、并购企业以及社会三方共赢发展。

6、坚持人才发展战略

恪守以人为本的人才发展观,营造“学习、成长、成就”的企业组织文化生态。

2023年度,董事会将继续坚持公司的经营战略目标,全力做好日常工作,发挥内部控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制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内控管理;不断提高决策效能,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赋予的监事会职责,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现就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召开日期审议通过议案
三届十七次监事会2022年2月28日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届十八次监事会2022年4月22日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1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 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9.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薪酬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孙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0.2 选举黄建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2.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4. 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四届一次监事会2022年5月18日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届二次监事会2022年8月30日1.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届三次监事会2022年10月27日1.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分红的议案 3.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会议届次会议召开日期审议通过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四届四次监事会2022年12月23日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2、 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1)会议情况监督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策程序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2)经营活动监督

2022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生产经营计划、内部控制情况、日常关联交易、授信担保等方面实施全面监督,并就相关决策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操作,防止违规事项的发生,捍卫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财务活动监督

2022年度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4)管理人员监督

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报告期内监事积极学习证券法律法规,提升管理和监督水平。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督促公司高层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5)股份回购及股权激励事项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事项进行持续监督,各事项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有序推进各事项进展,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规范、有效地履行各项职责,在推动构建公司治理体系、创新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方面努力取得新的成效。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生产经营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关联交易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围绕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内控建设,持续加强对内控缺陷整改的督导和对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检查评估,推动公司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5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写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汇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播时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2022年度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相关议案,并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三名独立董事,分别为佟成生、陈虎、吴声。佟成生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阿米巴研究中心主任,佟成生先生长期从事成本管理会计、财务会计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尤其在阿米巴经营模式和预算管理等方面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在《会计研究》、《财政研究》等学术杂志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主持或参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政部等国家与省部级及企业委托课题多项。兼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的独立董事。陈虎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商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北京盛世嘉年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声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凡客诚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北京思维造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逻辑思维联合创始人。现任场景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场景智造(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在各专门委员会担任职务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委员名单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佟成生、陈虎、林亮佟成生
提名委员会陈虎、佟成生、王卫东陈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声、佟成生、王卫东吴声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所提供的上述各项会议的会议资料,详细了解议案内容及背景,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出发,为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董事会出席情况董事会专委会出席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佟成生665533332
陈虎665533//2
吴声66////332

2. 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密切保持和公司管理层的沟通,通过现场会议及电话沟通的方式积极向管理层了解公司的发展状况,关注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基于我们各自专业角度提出建议。对于我们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与配合,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 独立董事履职具体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了独立意见。

1. 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双方的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规。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违规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签署《保证函》,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日播至美服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

3.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为公司进行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了双方规定的义务和责任。经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与各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绩效合同,经过绩效考核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薪酬真实反映了各自为公司所付出的劳动成果。我们对该议案表示同意意见。

5. 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022年2月28日和2022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我们认为回购注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回购注销事项。2022年10月27日和2022年12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我们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我们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55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6.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2年第三季度分红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相关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7. 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还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等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切实履行相关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9.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履行了各项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基本原则。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0.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运作规范。

四、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2年,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防范经营风险,以及重大项目决策等方面,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谨慎、勤勉、诚信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督促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谢谢。

特此报告。

报告人:佟成生、陈虎、吴声

2023年4月25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对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请审议。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经过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总结2022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遵循对经营稳健预期的原则,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预算仅为公司安排经营计划所用,不构成对业绩的预测与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附件1:《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附件2:《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众会字(2023)第0400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952,458,912.081,024,714,952.73-7.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72,535.5581,234,385.24-79.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57,583.8572,252,257.43-91.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10,584.9798,367,954.13不适用
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01,475,856.93854,678,116.30-6.22
总资产1,261,621,048.001,202,602,882.454.91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2亿元,同比减少7.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57万元,同比减少79.60%,主要是线下店铺部分时间未能正常营业,导致销售受阻,消费市场整体增长乏力等。2022年是异常艰难的一年,严峻的外部环境叠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继续锤炼着公司的经营能力和韧性。在诸多不利因素面前,公司坚持文化引领、用户导向、品牌驱动,在有效变革中谋求发展,经受住了市场生存环境的考验,总体保持着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二、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148,079,115.18212,173,538.59-30.21
交易性金融资产20,000,000.0034,969,703.16-42.81
预付款项28,402,615.6117,664,943.3960.79
存货372,201,382.61262,336,423.3241.88
使用权资产60,218,430.9247,346,068.5127.19
短期借款138,199,773.9860,033,333.33130.21
应付职工薪酬9,530,734.8813,316,770.86-28.43
租赁负债29,249,019.4219,706,843.3348.42

1、货币资金下降6,409万,主要是因为收入下降,支付股息分红。

2、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1,496万,主要是理财投放减少。

3、预付款项增加1074万,主要是预付订金。

4、存货增加10,986万,受外部环境影响销量下降,导致库存积压。

5、使用权资产增加1,287万,主要是直营门店增加,门店租金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增加7,816万,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

7、应付职工薪酬减少378万,主要是因为效益工资减少。

8、租赁负债增加954万,主要是因为直营门店增加,门店应付租金增加。

三、 利润表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952,458,912.081,024,714,952.73-7.05
营业成本422,059,988.35434,133,855.32-2.78
税金及附加6,539,893.698,643,836.24-24.34%
财务费用3,659,608.037,210,168.65-49.24
信用减值损失258,755.508,629,774.26-97.00
资产减值损失-38,144,300.55-23,360,403.4363.29
其他收益12,617,757.987,155,605.7476.3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1,600.261,062,900.26-106.74
营业外收入2,701,431.273,975,948.72-32.06
营业外支出5,254,451.412,219,710.06136.72
所得税费用6,700,202.3423,034,519.85-70.91

1、财务费用减少355万,主要是汇兑损益减少。

2、信用减值损失减少837万,主要2021年度冲回已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3、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478万,主要是销售下降,库存增加。

4、其他收益增加546万,主要是税收补贴增加。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113万,主要是去年同期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6、营业外收入减少127万,主要是赔偿利得减少。

7、营业外支出增加303万,主要是本期计提诉讼违约赔偿金。

8、所得税费用减少了1,633万,主要是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

四、 现金流状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10,584.9798,367,954.13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20,606.54-689,370.89-787.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035,199.32-16,309,986.07-249.69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销售下降,回款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理财投放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分红增加。

五、运营指标分析

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1515
存货周转天数271203

六、主营业务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模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经销38,152.0319,296.0049.42-8.89-6.63减少1.22个百分点
联销3,764.351,860.7850.57-10.55-2.92减少3.89个百分点
直营24,512.778,000.9967.36-25.51-19.28减少2.52个百分点
网络26,890.0711,721.2756.4122.8520.73增加0.77个百分点
合计93,319.2240,879.0456.19-7.49-3.14减少1.97个百分点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情况,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遵循战略引领、价值导向、稳健发展的原则,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执行;

5、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主要原材料成本价格无重大变化;

6、 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

财务预算指标2022年实际数(万元)2023年预算数(万元)增长率(%)
营业收入95,246105,00010%
净利润1,6575,000202%

三、风险提示

本预算仅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安排,不代表公司2023年度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状况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减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和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2022年度计提金额(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金额(万元)
1资产减值损失3,814.431,418.44
2信用减值损失-25.88-64.45
合计/3,788.551,353.99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品种进行减值测试。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42,984.54万元,经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814.43万元。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37,607.15万元,经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18.44万元。

(二)坏账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判断,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按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余额为17,390.68万元,经测试,本期转回坏账损失89.02万元。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余额为16,678.94万元,经测试,本期转回坏账损失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788.55万元, 减少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353.99万元。

以上议案,请审议。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72,535.5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234,333,000.51元。为了稳定回报股东,公司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现公司拟向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确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为239,642,512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1,666,0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因员工离职/公司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合计回购注销股份961,860股,因此,本次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为237,014,652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拟分配利润总额预计为18,961,172.16元。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以上议案,请审议。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议案八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提供担保,及为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向合作方提供履约担保等。

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具体事宜。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审议。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议案九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情况

1、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税前薪酬总额(万元)是否从关联方获取薪酬
王卫东董事长114.6
王晟羽董事、总经理58.1
林亮董事、副总经理228.4
于川董事10
佟成生独立董事10
陈虎独立董事10
吴声独立董事10
何定佳独立董事(离任)5

2、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税前薪酬总额(万元)是否从关联方获取薪酬
孙进监事会主席78.8
黄建勋监事60.5
张丽艳职工代表监事44

二、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10万元/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10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同时领取监事津贴税前5万元/年。

以上议案,请审议。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议案十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有效地完成了有关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全面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鉴于上述情况,拟提议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各工作人员在审计服务中所承担的责任和所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项目的人员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决定其酬金。

以上议案,请审议。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议案十一

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具体调整内容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经过综合评估、慎重考虑,拟对以下内容进行调整,调整的具体方案如下:

调整前: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20年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20年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或2021-2022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0.3亿。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2020年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9%,或2021-2023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32.6亿。

在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使得当年度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回购注销处理,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进行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届时按照下表确定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考评综合分数(S)S≥1.20.9≤S<1.2S<0.9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100%80%0%

激励对象当年度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调整后: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20年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20年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或2021-2022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0.3亿。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

在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使得当年度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回购注销处理,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进行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届时按照下表确定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综合考评结果ABCD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100%80%0%

激励对象当年度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其他考核内容不变。

二、调整原因

1、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调整

2022年部分地区线下店铺间歇式封闭管理,导致公司店铺销售难以正常开展,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而外部环境变化使得需求增速放缓,消费信心走弱,使得公司营收端承压。

基于上述考虑因素,经过公司审慎研究,为持续有效发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提升员工的稳定性,避免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削弱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2023年度的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考核目标的实现仍具有挑战性,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目标,为股东带来更持久的回报。

2、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调整

本次对激励对象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进行调整,系公司内部考核机制的调整。本次调整,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细化,完善了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将有利于提高激励效果。本次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环境变化及现阶段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的,有利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更具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可操作性,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更好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请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议案十二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变更注册资本事项概述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规定,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8,520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鉴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相关权益不能解除限售,公司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897,600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上合计961,86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239,642,512股变更为238,680,65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9,642,512元变更为238,680,652元。根据相关规定,需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

二、公司章程及附件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日播时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上海日播实业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为: 91310000738505304H)。
2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964.2512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8,680,652元 。
3(本条新增)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服装设计、服装技术开发,服装及饰品、家用纺织品、花卉苗木、办公用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箱包、鞋帽、眼镜、家居用品、日用百货、日用口罩(非医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制造与批发零售,食品销售,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投资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仓储(除危险品、食品),从事货物的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以电子商务的方式从事服装、饰品、家用纺织品、花卉苗木、办公用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箱包、鞋帽、眼镜、家居用品、日用百货、日用口罩(非医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一般项目: 服装服饰设计; 服饰研发; 服装制造(无染色、印花、洗水、砂洗工艺); 服装服饰批发; 服装服饰零售; 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 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 针纺织品销售; 礼品花卉销售; 日用品销售; 日用品批发; 文具用品批发; 办公用品销售; 化妆品零售; 箱包销售; 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 家居用品制造; 家居用品销售; 化妆品批发; 市场营销策划; 企业形象策划; 企业管理咨询;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住房租赁;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964.2512万股, 均为普通股, 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8,680,652股 , 均为普通股, 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6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除上述情形外, 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7第二十四条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第二十五条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8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 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9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二) 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交易

事项;……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二) 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10第四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新增) ……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1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10%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六)对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保行为。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 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 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保行为。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 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事项时, 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12(此条新增)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事项, 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 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并及时披露。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三)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 可以免于适用前两款规定。
13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 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前,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 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 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前,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 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4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 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 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 不得变更。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六)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新增)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 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 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 不得变更。
15第七十三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第七十四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16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对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 (五)公司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或者提出的现金分红预案未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的; ……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达到本章程规定的; (六)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的; ……
17第七十八条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第七十九条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18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 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并说明股东代表担任的监票员的持股数。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 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 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并说明股东代表担任的监票员的持股数。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 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
19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 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 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 在本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两年内仍然有效, 对其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 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共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 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的长短, 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 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 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 在本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 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共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 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的长短, 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
20第一百〇六条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辞职等事项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百〇七条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辞职等事项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1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22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新增) ……
23第一百三十三条 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九十九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一百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 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三十四条 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一百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一百O一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 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24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百三十五条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 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新增)
25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
26(本条新增)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27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 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28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聘期一年, 可以续聘。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聘期一年, 可以续聘。
29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 (五)以电子邮件方式送出;(新增) ……
30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 以专人送达、传真、信函、电话、公告等形式进行。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 以专人送达、传真、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公告等形式进行。
31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 以专人送达、传真、信函、电话、公告等形式进行。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 以专人送达、传真、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公告等形式进行。
32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 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 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公司通知以信函送出的, 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公司通知以传真方式发送, 发送之日为送达日期; 公司通知以电话方式发出的, 以电话通知之日为送达日期;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 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 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 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公司通知以信函送出的, 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公司通知以传真方式发送, 发送之日为送达日期; 公司通知以电话方式发出的, 以电话通知之日为送达日期; 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 以电子邮件到达被送达人信息系统之日为送达日期;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 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33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指定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34第二百〇一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都含本数; “以下”、“超过”、“低于”、“少于”不含本数。第二百〇四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 “以外”、“超过”、“多于”、“低于”、“少于”不含本数。
35第二百〇四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在股票发行结束后对其相应条款进行调整或补充后, 于公司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原章程同时废止。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除上述对照表中所列条款外,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其中,非实质性修订如段落格式、条款编号、标点符号等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请审议。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修订后的《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请审议。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