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播时尚: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账户剩余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账户剩余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剩余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对剩余的回购库存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方案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东大会(包括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用途,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前述三年转让期限将于2024年7月30日届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238,669,312股变更为237,003,31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8,669,312元变更为237,003,312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阳路98号1幢2层
2、申报时间:2024年5月22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1-57783232-8726
5、电子邮箱:ir@ribo.com.cn
特此公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