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播时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96 证券简称:日播时尚 公告编号:2024-068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06,970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06,97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8日。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1年8月1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
6、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4月27日完成注销。
7、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8、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9、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10、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11、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 2021年8月27日 |
授予价格 | 3.80元/股 |
授予数量 | 366.00万股 |
授予人数 | 66人 |
实际登记授予数量 | 328.40万股 |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 61人 |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批次 | 解除限售上市日期 | 解除限售暨上市数量 | 截止该批次上市日剩余未解锁数量 | 解锁人数 | 截止该批次上市日取消解锁数量及原因 | 是否因分红送转导致解锁股票数量变化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2年11月8日 | 1,131,312 | 2,070,788 | 55 | 2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57,488股因离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未解锁 | 否 |
注: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时间安排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其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10月25日。因此,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10月24日届满。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
日。
(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满足条件 |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
1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3 | 公司层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2023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 |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6,954,658.74元,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4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 51名激励对象中,49名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结果为A或B,满足全额解除限售条件,本期可解除限售799,770股;1名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结果为C,满足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本期需回购所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800股,可解除限售7,200股;1名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结果为D,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本期需回购所持有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3,230股。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50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6,97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34%。具体如下: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
张云菊 | 财务总监 | 151,200 | 45,360 | 0 | 30.00%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9人) | 2,544,700 | 761,610 | 1,800 | 29.93% | |
合计(50人) | 2,695,900 | 806,970 | 1,800 | 29.93% |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1月8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806,970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增减数量 (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22,000 | 0.35 | -806,970 | 15,030 | 0.01%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6,181,312 | 99.65 | +806,970 | 236,988,282 | 99.99% |
总计 | 237,003,312 | 100.00 | 0 | 237,003,312 | 100.00% |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10月24日届满,公司符合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