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源材料: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璞源化学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璞源化学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现将本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其秀女士、庞珏女士及董事长梁丰先生组成,其中,张其秀女士为主任委员。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上述成员一致。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2次会议,分别如下: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 2025年1月15日 | 四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年2月24日 | 四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5、《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经审议认为公司提交的财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当期的企业经营状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与公司规模、主营业务、行业状况、风险水平相适应的内控体系,并使之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年3月21日 | 四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资产 | 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 评估报告的议案》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2025年4月27日 | 四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 经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年5月15日 | 五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 经审议认为张云菊女士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张云菊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年7月21日 | 五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4、《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5、《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年8月6日 | 五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日播时尚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 经审议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监管要求,编制了《日播时尚集团内部审计计划》,本计划以内控财务审计为核心手段,对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管理运作的规范性、重大信息披露的完整性进行监督,确保关键节点的内控管理有效开展。 |
| 2025年8月25日 | 五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3、《关于为子公 | 经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 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内部调剂的议案》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5年9月24日 | 五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年10月27日 | 五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经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有较强的执业能力,能够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年11月25日 | 五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4、《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5、《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 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年12月22日 | 五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的议案》 | 经审议认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能够有效推进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1.年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在年度审计会计师进场前、进场后均保持积极沟通,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关于年度审计的范围、审计计划,讨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行业发展状况等,并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需要披露的关键事项进行详细沟通。年审工作中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等进行沟通,要求公司审计部密切关注外部审计的进展情况,并充分发挥好审计部的沟通协调作用,确保审计工作按规定顺利完成。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并对其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质,自公司改制以来长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一直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勤勉、审慎、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3.指导与评价公司内部审计工作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制定并分步实施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及大额资金和费用管理进行了循环审计,对并购重组、银行账户、重大事项风险管理进行了专项审计,从而对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检查验证,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审计部的汇报,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和表决,对内部审计发现的缺漏方面开展分析和督促改进,从而提升了公司内控管理水平。我们认为公司内审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展开,发现运营与管理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
4.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的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均进行了详细的审阅,
对其中的数据变化情况向公司进行问询,我们认为公司提交的财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当期的企业经营状况。
5.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的适当性,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的规范运作,积极推动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建立了与公司规模、主营业务、行业状况、风险水平相适应的内控体系,并使之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其职责和义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在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和评估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作用,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上海璞源化学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张其秀、庞珏、梁丰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