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4.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峰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出版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德展健康2020年度审计报告;彩虹股份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隆科技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国长城2022年度审计报告。在豪尔赛担任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佳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保隆科技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等证券业务审计项目质量复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2021年12月,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对许峰执行上市公司德展健康2018年、2019年、2020年年报审计等项目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外,最近三年,许峰未受到过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3.独立性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费用为165万元(含税,包含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2023年度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预计与2022年度不会产生重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未发现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和
诚信的要求。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公司已事先与独立董事沟通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经审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要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期间,尽忠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我们同意公司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165万元人民币及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股东大会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