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更正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本次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版本错误,导致报告有部分数据非最终数值,现更正如下:
第四节 二(一)
4、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一、更正前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58,485.80万元的比例为0.12 %,未超30.00%。
二、更正后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1,786.00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58,485.80万元的比例为0.69%,未超
30.00%。
除上述更正内容以外,《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中其他内容无变化。更正后的分析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更正版)。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复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