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3,2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3,2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 |
资金 | ||||
1 | 空气悬架系统智能制造扩能项目 | —— | 152,200 | 103,500 |
1.1 | 年产482万支空气悬架系统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81,530 | 68,000 |
1.2 | 空气弹簧智能制造项目 | 安徽隆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60,000 | 27,500 |
1.3 | 汽车减振系统配件智能制造项目 | 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0,670 | 8,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 | 39,700 |
3 | 合计 | 192,200 | 143,200 |
注: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300万元后的金额。调整后:
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空气悬架系统智能制造扩能项目 | —— | 152,200 | 103,500 |
1.1 | 年产482万支空气悬架系统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81,530 | 68,000 |
1.2 | 空气弹簧智能制造项目 | 安徽隆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60,000 | 27,500 |
1.3 | 汽车减振系统配件智能制造项目 | 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0,670 | 8,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 | 36,500 |
3 | 合计 | 192,200 | 140,000 |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