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1)。
2025年1月10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安排,公司将2024年5月29日审议通过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截至目前,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审议通过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中尚存1.05亿元未归还,于2024年12月3日审议通过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中尚存4亿元未归还,于2024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中尚存2亿元未归还,上述合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