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关于募投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产480万只ADAS智能感知传感器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结项。
?本次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1,096.45万元(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占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1.22%,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鉴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免于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无需保荐人出具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发行名称 | 2021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 募集资金总额 | 91,8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90,222.05万元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4月22日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6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538,46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7,999,98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779,507.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02,220,480.30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2日全部到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结项名称 | 结项时间 |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万元)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年产480万只ADAS智能感知传感器项目 | 2026年6月 | 29,547.41 | 29,547.41 | 0.00 |
| 年新增150万只智能电控减振器项目 | 2024年9月 | 18,000.00 | 18,000.00 | 0.00 |
| 收购龙感科技55.74%股权项目 | 不适用 | 17,252.59 | 17,252.59 | 0.00 |
|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 1,096.45万元 | |||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 ?补流,1096.45万元 | |||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二)节余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096.4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
三、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拟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开户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银行账号为121907432910906;开户银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银行账号为8110201012701921563;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银行账号为178261723387。截至目前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096.45万元,实际节余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四、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096.45万元,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免于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无需保荐人出具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