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旅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99 证券简称:九华旅游 公告编号:临2023-033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
果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集团”)持有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旅游”“公司”)股份36,109,376股,占公司总股本32.63%。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3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九华旅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文旅集团计划自2023年7月10日后的3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等方式将其持有的九华旅游股份进行减持,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88,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9日,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10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自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8月9日,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881,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
截止本公告日,文旅集团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文旅集团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合计减持了九华旅游股份共计2,988,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九华旅游股份1,10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九华旅游股份1,881,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为文旅集团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文旅集团《关于文旅集团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文旅集团 | 5%以上第一大股东 | 36,109,376 | 32.63% | IPO前取得:36,109,376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文旅集团 | 2,988,360 | 2.70% | 2023/7/27~2023/8/8 |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30.89-33.08 | 95,608,935.60 | 已完成 | 33,121,016 | 29.93%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
文旅集团 | 持有股份 | 34,227,816 | 30.93% | 33,121,016 | 29.9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227,816 | 30.93% | 33,121,016 | 29.93% |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为文旅集团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文旅集团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 安徽省池州市翠柏中路218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8/1-2023/8/8 | |||||
权益变 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类型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文旅集团 | 集中竞价 | 2023/8/1-2023/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6,800 | 1.00% | |
/ | 合计 | / | / | 1,106,800 | 1.00% |
文旅集团所持有的九华旅游股份权属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