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洗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符合本期行权条件,我们认为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符合条件的183名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00.2376万份。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为2024年12月9日。董事会就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第二次行权的相关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实施第二期行权。
二、《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名激励对象因担任公司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3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考核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而不能100%行权,同意公司合计注销14.5232万份股票期权。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三、《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前,我们按规定及时收到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材料,并按照相关规范认真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监管机构相关指引文件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肖 莹独立董事:章 健独立董事:蔡文斌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