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洗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200 证券简称:上海洗霸 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增持主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炜先生、翁晖岚女士(以下合称“增持主体”)计划于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400,000股,不超过800,000股(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上述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披露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69,700股(含首次增持部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679%,增持金额为714.6725万元人民币,增
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4年3月8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王炜先生和翁晖岚女士的通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炜先生、翁晖岚女士。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王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223,662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40.6423%;翁晖岚女士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7,607,561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
4.34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650,862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40.8708%;翁晖岚女士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650,061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4.3637%。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4年2月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炜先生、翁晖岚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北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尔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268,900股(其中王炜先生和翁晖岚女士合计增持235,000股),首次增持后,王炜先生和翁晖岚女士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增持计划如下: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期间:自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
增持主体计划增持股份数量(含首次增持部分)不低于400,000股,不超过800,000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0.2283%至0.4565%。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发行、可转债转股等事项,上述增持主体拟维持增持数量不变。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增持公司股份。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8、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炜先生和翁晖岚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69,700股(含首次增持部分),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2679%,累计增持金额为714.6725万
元人民币,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增持计划前 | 本次增持计划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当时公司 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比例 | |
王炜 | 71,223,662 | 40.6423% | 71,650,862 | 40.8708% |
翁晖岚 | 7,607,561 | 4.3411% | 7,650,061 | 4.3637% |
合计 | 78,831,223 | 44.9834% | 79,300,923 | 45.2346% |
注:上述部分数值因四舍五入导致与实际数字存在一定差异。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行为依法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
增持主体及北尔投资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主体及北尔投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变动。
特此公告。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