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润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12  常润股份(603201)公司公告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监事会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7日在公司内部对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限内向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本次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本次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