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润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2-06  常润股份(60320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201 证券简称:常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龙腾工业园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6,300,5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3.438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JUN JI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佟成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可舒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6,267,32099.971427,9880.02405,2080.0046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选举JUN JI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16,216,41099.9276
2.02选举祝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16,136,41099.8588
2.03选举陆新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16,133,41099.8563
2.04选举陈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16,149,40999.8700
2.05选举姚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16,133,40999.8563
2.06选举史晓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16,134,40999.8571

2、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陆大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6,182,90999.8988
3.02选举佟成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6,133,40999.8563
3.03选举沈同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6,134,40999.8571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选举谢正强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的议案116,139,80999.8618
4.02选举黄超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116,160,00999.8791

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01选举JUN JI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966,05099.0706
2.02选举祝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886,05098.1867
2.03选举陆新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883,05098.1535
2.04选举陈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899,04998.3303
2.05选举姚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883,04998.1535
2.06选举史晓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884,04998.1645
3.01选举陆大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8,932,54998.7004
3.02选举佟成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8,883,04998.1535
3.03选举沈同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8,884,04998.1645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繁、徐秋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