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为:关于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查股网  2026-04-24  天有为(603202)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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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1229号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有为、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天有为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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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天有为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天有为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天有为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天有为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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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0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3.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74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13,058,182.3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26,941,817.64元,其中超募资金为522,576,117.6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555号)。

(二)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5年度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3,740,000,000.00

减:发行有关费用

减:发行有关费用213,058,182.36

首次募集资金净额

首次募集资金净额3,526,941,817.64

减:支付发行有关费用的税金

减:支付发行有关费用的税金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3,526,941,817.64

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3,526,941,81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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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度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1,484,759,376.07

其中:置换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其中:置换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85,045,265.72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1,199,714,110.35

减:现金管理

减:现金管理1,750,000,000.00

其中:截至2025年

日券商收益凭证期末余额

其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券商收益凭证期末余额700,000,000.00

单位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1,050,000,000.00

加: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

加: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10,192,743.74

加:汇兑损益

加:汇兑损益-2,455,537.33

其他-未扣印花税

其他-未扣印花税881,955.94

截止2025年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00,801,603.92

注:1、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2、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中印花税881,955.94元于2026年1月19日缴纳。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天有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北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北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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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额和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韩国新设全资子公司以实施韩国汽车电子工厂建设项目,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此项目。2025年6月公司及子公司TYW Electronics Korea LLC.会同中信建投与KB Kookmin Bank Trade Center Branch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用于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公司将存放在超募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转出到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韩国汽车电子工厂建设项目专用账户,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注销了超募资金专用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账号:

451902065710000),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因资金使用完毕,相关账户不再使用,注销补充流动资金专用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账号:

811310101380024751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将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账号:65190078801400002329),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账号:451902065710007),原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自账户注销之日起失效。公司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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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451902065710000已注销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8113101013800247513已注销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北林支行0840020104002842536,742,848.95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北林支行091203421920002834084,112,103.36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65190078801400002329已注销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56206010010030007699,878,717.58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45190206571000762,580,649.71

韩国天有为

韩国天有为KB Kookmin Bank Trade Center Branch389801-01-24193117,487,284.32

合计

合计300,801,603.92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未包含现金管理单位定期存款10.5亿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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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934号)。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8,504.53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891.5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完成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截至2025年5月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本次拟置换金额
1智能座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23,235,321.41123,235,321.41
2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161,809,944.31161,809,944.31

合计

合计285,045,265.72285,045,265.72

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及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明细金额(不含税)已预先支付金额 (不含税)本次置换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保荐及承销费用175,780,000.003,000,000.003,000,00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审计及验资费用21,792,452.833,867,924.543,867,924.54

律师费用

律师费用9,811,320.751,886,792.451,886,792.45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632,075.47

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印花税及其他费用

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印花税及其他费用1,042,333.31160,377.36160,377.36

合计

合计213,058,182.368,915,094.358,915,094.35

2、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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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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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机构产品名称投资金额起息日到期日收益类型是否归还

截至报告期末存续的现金管理产品

截至报告期末存续的现金管理产品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单位定期存款600,000,000.002025/11/172026/2/17保本固定收益型

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单位定期存款450,000,000.002025/12/192026/1/19保本固定收益型

中信建投

中信建投看涨宝906期300,000,000.002025/11/192026/2/24浮动收益凭证

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节节升利4205期180,000,000.002025/11/192026/2/24保本固定收益型

银河证券

银河证券银河金山收益凭证14110期220,000,000.002025/11/202026/2/24保本固定收益型

合计

合计1,750,000,000.00

报告期内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报告期内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七天通知存款20,000,000.002025/7/102025/8/10保本固定收益型

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单位定期存款100,000,000.002025/7/102025/8/10保本固定收益型

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七天通知存款93,000,000.002025/7/112025/8/8保本固定收益型

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七天通知存款100,000,000.002025/7/112025/8/10保本固定收益型

浦发银行

浦发银行七天通知存款60,000,000.002025/7/112025/7/22保本固定收益型

浦发银行

浦发银行七天通知存款100,000,000.002025/7/112025/8/11保本固定收益型

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单位定期存款100,000,000.002025/8/112025/9/11保本固定收益型

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单位定期存款50,000,000.002025/8/122025/9/12保本固定收益型

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单位定期存款714,000,000.002025/7/102025/10/10保本固定收益型

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单位定期存款200,000,000.002025/7/112025/10/11保本固定收益型

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单位定期存款480,000,000.002025/7/112025/10/11保本固定收益型

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单位定期存款100,000,000.002025/9/112025/10/11保本固定收益型

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单位定期存款50,000,000.002025/9/122025/10/12保本固定收益型

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单位定期存款100,000,000.002025/7/142025/10/14保本固定收益型

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单位定期存款100,000,000.002025/7/162025/10/16保本固定收益型

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天天利财200,000,000.002025/7/172025/10/16保本固定收益型

中信建投

中信建投看涨宝713期200,000,000.002025/7/172025/10/21浮动收益凭证

中信建投

中信建投看涨宝714期200,000,000.002025/7/172025/10/22浮动收益凭证

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单位定期存款770,000,000.002025/10/172025/11/17保本固定收益型

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单位定期存款450,000,000.002025/10/172025/11/17保本固定收益型

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单位定期存款450,000,000.002025/11/182025/12/18保本固定收益型

合计

合计4,637,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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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6月2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额和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新增韩国汽车电子工厂建设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2,694.1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52,257.61万元。本次调整后,超募资金中的41,948.25万元用于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10,309.36万元用于韩国汽车电子工厂建设项目。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额和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规划,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时将建设项目地点从黑龙江省绥化市变更成哈尔滨市,项目实施周期从24个月变更为36个月,并在原项目计划投资金额35,551.75万元基础上使用超募资金41,948.25万元用于上述项目投资。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