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克智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8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0,000元~40,000,000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33.00元/股 |
回购用途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969,200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39% |
实际回购金额 | 20,997,756.03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9.80元/股~22.70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4,000万元(含)人民币,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元股(含),拟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2月2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2024年5月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6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回购最高价格22.7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9.80元/股,回购均价21.6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0,997,756.0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393,649 | 0.56 | 1,393,649 | 0.56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49,153,318 | 99.44 | 249,153,318 | 99.44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969,200 | 0.39 | ||
股份总数 | 250,546,967 | 100.00 | 250,546,967 | 100.00 |
注:总股本中包含因激励对象因离职、绩效考核原因而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因业绩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回购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快克智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及原有股份结构未发生变化。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969,2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有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需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如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需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按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