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尔康: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2-05  健尔康(603205)公司公告

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工业集中区健尔康路

1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6,282,5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1.902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国平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刘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巩肖乐先生,副总经理陈水

平先生、王平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6,036,86799.7152168,1500.194877,5000.09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施敏、操甜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