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制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方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小方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万股,并于2024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为39,197,752股,占公司总股本24.50%,有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为120,802,248股,占公司总股本75.50%。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股份共计802,248股,占公司总股本0.50%,前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2025年3月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802,248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3%,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01%。网下无限售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7,197,752股。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02,248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5日
(三)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数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网下发行有限售条件股份的持有者 | 802,248 | 0.50% | 802,248 | 0 |
合计 | 802,248 | 0.50% | 802,248 | 0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首发限售股 | 802,248 | 6 |
合计 | 802,248 | - |
五、本次限售解除后公司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别 | 变动前(股) | 变动数(股) | 变动后(股)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20,802,248 | -802,248 | 120,000,0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9,197,752 | 802,248 | 40,000,000 |
合计 | 160,000,000 | - | 160,000,000 |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小方制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东承诺或安排。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或安排。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人对小方制药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振瑜 刘雅昕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