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欧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宁波银行衢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7-27  江山欧派(60320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4-052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宁波银行衢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山花木匠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木匠公司”)、江山欧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工程材料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或“公司”)本次为花木匠公司、欧派工程材料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衢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其中为花木匠公司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整,为欧派工程材料公司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已实际为花木匠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730万元,为欧派工程材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均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81,83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34%;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1,83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34%。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2024年7月26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衢州分行分别签署了编号为09200BY24000129、09200BY24000130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为花木匠公司、欧派工程材料公司与宁波银行衢州分行在2024年7月17日至2034年7月17日期间内所签订的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银行保函(担保)、备用信用证、账户透支、出口打包放款、进口开证、提货担保、进口代付、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包括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福费廷、保理、发票贴现、贷款承诺、拆借和回购、委托贷款、委托债权投资、非标准化渠道融资类业务、信用卡授信业务(包括信用卡消费、取现、信用卡消费分期、信用卡现金分期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及其他本外币表内外授信业务(包括或有债权业务)等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花木匠公司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整,为欧派工程材料公司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本次对子公司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际为花木匠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730万元,为欧派工程材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均不含本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花木匠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730万元,可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270万元;累计为欧派工程材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可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欧派安防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欧派公司、花木匠公司、欧派木制品公司、欧派装饰工程公司、江山欧罗拉公司、欧派进出

口公司、重庆欧派公司、欧派工程材料公司、杭州欧罗拉公司、欧派整装公司、欧派游子竹梦公司、香港欧派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78,000.00万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22,000.00万元。其中拟为花木匠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为欧派工程材料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在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花木匠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花木匠家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MA29TQP31X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8日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长丰大道210号法定代表人:汪志明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制造;日用木制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地板制造;楼梯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灯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

村镇长丰大道211号(莲华山工业园EN15#),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与公司关系:花木匠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花木匠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23,182,571.15291,727,446.14
负债总额191,677,925.88155,225,317.29
流动负债总额118,139,827.2482,896,966.87
净资产131,504,645.27136,502,128.85
财务指标2023年 1-12月(经审计)2024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40,345,715.6050,234,293.80
净利润23,879,067.654,997,483.58

(二)欧派工程材料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欧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MA2DHC841P成立日期:2019年09月23日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长丰大道210号法定代表人:刘佶南注册资本:壹亿叁仟陆佰伍拾捌万伍仟壹佰陆拾叁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门窗销售;金属门窗

工程施工;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结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与公司关系:欧派工程材料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欧派工程材料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7,562,560.59111,271,136.91
负债总额81,200,360.92113,827,234.44
流动负债总额81,200,360.92113,827,234.44
净资产-3,637,800.33-2,556,097.53
财务指标2023年 1-12月(经审计)2024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29,557,871.6351,355,757.89
净利润-2,216,895.171,081,702.8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花木匠公司、欧派工程材料公司与宁波银行衢州分行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所形成的不超过最高债权限额的所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二)保证人: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江山花木匠家居有限公司、江山欧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四)保证金额:公司为花木匠公司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整,为欧派工程材料公司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范围:

1.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2.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保证期间:

1、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

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和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上述担保事项均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拟申请银行等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鉴于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能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81,83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34%;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1,83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34%。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文本;

4、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