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欧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欧派公司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4-067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欧派公司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
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重庆江山欧派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欧派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或“公司”)本次为重庆欧派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已实际为重庆欧派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87,83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26%;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7,83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26%。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2024年8月28日,公司与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如下:
重庆欧派公司与民生银行重庆分行于2024年8月28日签订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ZH2400000184293号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同意为重庆欧派公司与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5年8月27日(皆含本日)期间形成的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本次对子公司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际为重庆欧派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不含本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重庆欧派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可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000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欧派安防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欧派公司、花木匠公司、欧派木制品公司、欧派装饰工程公司、江山欧罗拉公司、欧派进出口公司、重庆欧派公司、欧派工程材料公司、杭州欧罗拉公司、欧派整装公司、欧派游子竹梦公司、香港欧派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78,000.00万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22,000.00万元。其中拟为重庆欧派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
在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70%)的全资
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江山欧派门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MA60QGBJ90住所: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金鼎大道47号法定代表人:郑东恩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防火门、防盗门、防(耐)火窗、防火卷帘、金属门、橱衣柜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和安装;锁具、五金配件的研发、销售、安装,门窗制造,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建筑装饰材料零售,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建筑材料批发,室内装饰装修,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重庆欧派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重庆欧派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87,319,714.00 | 365,293,001.71 |
负债总额 | 380,063,957.84 | 361,845,468.80 |
流动负债总额 | 346,834,083.80 | 329,539,178.30 |
净资产 | 7,255,756.16 | 3,447,532.91 |
财务指标 | 2023年 1-12月(经审计) | 2024年 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81,353,854.51 | 56,514,019.66 |
净利润 | 10,071,129.98 | -3,808,223.25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庆欧派公司与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所形成的不超过最高债权额的所有债权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二)保证人: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重庆江山欧派门业有限公司。
(四)保证金额: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
(五)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六)担保范围:
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七)保证期间:
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任何一笔债务”的用语均指本含义)而言,公司承
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重庆欧派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是基于重庆欧派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满足重庆欧派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均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拟申请银行等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鉴于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能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87,83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26%;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7,83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26%。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文本;
4、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