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二次修订稿)”)。《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二次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二次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