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2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兴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造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兴通万邦航运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建造一艘13,000载重吨内外贸兼营不锈钢化学品船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造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现行组织架构进行职能部门中心化调整,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同时,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及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