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8月12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一致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关联方购买房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