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209
中国·泉州二Ο二六年五月
目录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议案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
议案三: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8
议案四: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议案五: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
议案六: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12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时,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计投票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基本事项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2日10:00
(二)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七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其龙先生
(五)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六)网络投票起止日期:自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2日
(七)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八)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
(九)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十)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5月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2、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表。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主持人宣布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三:《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四:《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五:《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六:《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会议议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现场休会,等待网络投票后汇总表决结果。
(十二)现场复会,监票人汇总表决结果。
(十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会议决议和记录上签字。
(十四)见证律师宣读股东会见证意见。
(十五)主持人宣布股东会结束。
三、会议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准确填写表决票:(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按其持有本公司的每一份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表决分为同意、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二)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三)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不予回答。
(四)会议选派两名股东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五)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议程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赋予的职权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并就具体工作情况形成专项报告。现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详见附件:《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议案二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为8.53亿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与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
截至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325,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417,100股,即为324,582,9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64,916,58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4.04%。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三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提请2026年度向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新增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授信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必要时公司及子公司可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在建工程、股权等)进行抵押或质押,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票据(含票据池)、信用证、进口开证、进口押汇、联动贸易融资、保函、理财产品融资、结算融资、保理、进出口贸易融资、开具保函(含海关保函等)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各家公司与授信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协商确定。
二、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年度公司拟为所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含)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1亿元。担保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作为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债权人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三、授权事项
上述事项拟提请股东会批准并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授信及因业务交易产生的担保事宜,签署授信、担保协议、资产抵押等相关法律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四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五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六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计划情况,并参照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拟定2026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质、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公司决定将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标准定为税前12万元整,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为执行公司事务垫付的差旅等费用可以据实报销。
2、非独立董事: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发放,董事兼任高管的,均以高管身份根据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关联股东陈兴明、陈其龙、柯文理、陈其德、陈其凤回避表决。
请各位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附件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控体系建设,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有效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全球航运市场面临地缘政治博弈、行业周期波动与技术变革交织的复杂环境。公司董事会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发展逻辑,持续推进“1+2+1”发展战略,内贸业务稳中有进,国际业务加速拓展,船队结构持续优化,核心能力不断夯实。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8亿元,同比上涨7.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亿元,同比下降22.95%。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是因为2024年行业景气度较高,且受红海绕行运力紧缺影响较大,公司经营业绩较好,基数高。2025年市场略有下行,运价和运量同比有一定幅度下滑,且成本有一定幅度上涨。综合影响,导致2025年净利润同比下降。
(一)以先进船队为驱动,夯实可持续发展根基
2025年,公司持续推进船队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升级。全球领先的25,900载重吨甲醇双燃料不锈钢化学品船“XTSEALION”轮、“XTSEAL”轮相继投入运营;兴通万邦13,000载重吨高端不锈钢化学品船“善通”轮顺利交
付,香港兴耀13,0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XTFORTUNE”轮成功投产,公司船队规模进一步扩大,持续提升竞争力。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兴通万邦出售老旧船舶“善信”轮,船舶以旧换新稳步推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营船舶40艘,总运力达50.13万载重吨;在建船舶9艘,总运力17.02万载重吨。公司化学品船队平均船龄仅约7.26年,不锈钢船舶占比高达70.59%,高端不锈钢船舶占比持续保持行业领先,船队结构更加年轻、高效,为全球化运营和高标准客户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以本质安全为基石,筑牢全球运营生命线
安全,是公司最核心、最长期、最不可妥协的价值底座。公司始终坚持:安全不是成本,而是能力;不是约束,而是竞争力。
2025年,公司全年安全平稳运营,连续8年获评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安全诚信公司”及其有效签注,4艘船舶、11位船长获评“安全诚信”荣誉;并再次以全国第一的成绩获得新增运力评审指标,充分体现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司安全管理能力的高度认可。
公司将每年6月9日确立为“安全日”,发布《安全人人在行动》主题纪录片,持续推动“零事故、零伤亡、零污染、零滞留、零货损”的“五零”目标成为全体兴通人的自觉共识与刚性行动。上海兴通福凯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与泉州兴通复兴船员管理有限公司如期完成筹建,持续在安全、检查、效率、成本与文化五大维度打造行业标杆。
在此基础上,公司将合规与风险管控置于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持续完善内控与审计体系,强化境内外经营的合规底线与风险韧性,为全球运营提供更加稳固的安全屏障。
(三)以全球市场为坐标,构建多维协同航运体系
在国内市场,公司持续巩固化学品航运领域领先地位,充分发挥规模化运力与专业化服务优势,稳固核心客户与基本盘。
在国际市场,公司坚定推进国际化战略,航线网络持续拓展,业务覆盖五洲
四海,COA(ContractofAffreightment)与长期期租客户结构不断优化。全年服务客户遍及47个国家和地区,靠泊全球214个港口,兴通股份正从“走向国际”的探索期,稳步迈向“具备全球影响力”的新阶段。
同时,公司持续深化与建发股份、厦门象屿等战略伙伴的合作,从业务协同升级为资本协同,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长期共赢”的合作生态。
(四)以数智与ESG为牵引,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5年,公司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航运”的融合应用,自主打造“AI-兴仔”系统,推动船队运营可视化、海务风险管控智能化、采购协同高效化与数据资产价值化,持续提升运营效率与管理透明度。公司也正将数智化从单一工具应用,逐步升级为支撑经营决策、治理优化与风险管控的基础能力。
ESG建设稳步推进,公司荣获“2025年度上市公司ESG价值传递奖”、郑和航海风云榜“最佳航运公司”等多项荣誉,绿色运营与社会责任实践持续获得资本市场与行业认可。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安全与环保委员会5个专门委员会。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 2025年1月24日 |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序号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议 | |||
| 2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5年3月19日 |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 3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5年3月24日 |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5.《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6.《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7.《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8.《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9.《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0.《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1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1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5.《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6.《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17.《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18.《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9.《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20.《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2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转让<船舶建造合同>暨变更担保对象的议案》2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2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议案》 |
序号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25.《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4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5年4月14日 |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5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5年4月21日 |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
| 6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5年6月16日 |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7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5年8月22日 |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
| 8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5年9月16日 |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
| 9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5年10月24日 |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和新增相关制度的议案》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10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5年12月26日 |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5.《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老旧船舶的议案》6.《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三)股东会召开情况2025年度,董事会提请召开4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规范组织股东会召开,认真落实各项股东会决议,推动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议案顺利实施,确保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有效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5年2月10日 |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2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5年4月14日 |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7.《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8.《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9.《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1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1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1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转让<船舶建造合同>暨变更担保对象的议案》1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15.《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议案》 |
| 3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5年7月2日 |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4 | 2025年第三次临时 | 2025年11月10 |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和新增相关制度的议案》 |
序号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股东大会 | 日 |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客观地发表意见,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安全与环保委员会,报告期末各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审计委员会 | 曾繁英(召集人)、廖益新、张文进 |
| 提名委员会 | 朱炎生(召集人)、陈其龙、曾繁英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程爵浩(召集人)、陈其龙、朱炎生 |
| 战略委员会 | 陈其龙(召集人)、柯文理、程爵浩 |
| 安全与环保委员会 | 陈其德(召集人)、柯文理、程爵浩 |
2025年度,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募集资金管理、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监控。在定期报告编制前就公司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沟通,提出了专业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证
了公司相关报告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 1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2025年3月14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5.《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7.《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5年4月11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3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5年4月18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
| 4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5年8月12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5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5年10月21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
审查,确保拟聘任人员符合公司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 1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5年1月17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2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5年12月15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 1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5年3月14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2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5年9月12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长期发展战略及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 1 |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5年3月14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转让<船舶建造合同>暨变更担保对象的议案》 |
| 2 |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2025年4月18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
| 3 |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2025年12月19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老旧船舶的议案》 |
5、安全与环保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安全与环保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安全与环保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持续关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船舶防污染、节能减排及绿色航运推进情况。
报告期内,安全与环保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进行了专项审议。会议围绕报告内容的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ESG目标的达成情况以及与国际航运可持续发展标准的契合度进行了充分讨论。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 1 | 第二届董事会安全与环保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5年3月14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
(五)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5年度,公司以“讲好兴通故事、展好兴通品牌、活跃兴通热度、创造兴
通价值”为指引,持续做好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4个定期报告,85个临时公告,积极通过线上及线下方式接待投资者调研,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
条,回复率100%,与市场及投资者保持顺畅有效的沟通。2025年度,共有11家交运研究机构对公司合计出具了
份研报。
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与投资者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六)资本运作
2025年度,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求稳步推进各项资本运作,主要包括定向增发、员工持股计划。
1、股权再融资(定向增发)
公司于2023年4月1日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正式开启再融资。2023年12月21日,公司再融资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2024年6月17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
2025年6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顺利完成,发行数量45,000,000股,发行价格14.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4,26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63,276.8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其龙认购金额5,010万元,体现了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6月10日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2、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9月9日,公司完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的非交易过户,过户价格为7.38元/股,过户数量为3,929,973股。
2025年9月12日,该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根据2024年度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股票数量为2,357,983股,占首次受让部分的60%,涉及持有人55名。
2025年9月23日,公司完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的非交易过户,过户价格为7.38元/股,过户数量为270,000股,涉及持有人5名。本员
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预留份额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一次性解锁。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三、2026年度公司发展规划2026年,是“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开局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公司将继续锚定“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化学品航运标杆企业”这一目标,以长期主义为指引,持续聚焦船队结构优化、安全管理夯实、客户服务深化三条核心主线,在巩固内贸龙头地位的同时,加速国际化布局,推动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能力驱动、体系驱动不断深化,为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积蓄强劲动能。
(一)聚焦主业提质增效,夯实经营发展根基2026年,公司将全力以赴推进“1+2+1”战略发展规划,持续夯实内贸液货危险品运输核心业务,坚定推进国际化战略,以“船舶好、船管好、船员好、文化好”为标准,不断优化船队结构,以年轻化、绿色化、高端化船队筑牢竞争优势。在能力建设上,对标国际先进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精细化运营水平,实现提质降本增效。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在建化学品船舶共计10艘,运力规模达19.36万载重吨,计划于2026年第二季度至2027年上半年陆续投入运营。上述船舶陆续投产后,将显著增强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二)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引领智能航运发展
2026年,公司将持续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部署,以“双碳”目标为引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以绿色、低碳、智能为导向,着力打造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的现代船队,不断提高公司船队的市场竞争力。
面向未来,将持续加大AI技术研发投入,深化“AI-兴仔”航运模型的场景化应用,实现航线动态优化、能耗精准预测、货物运输全流程可视化管理,以技术创新为安全防线加码,为运营效能提速。
(三)深耕全球市场布局,筑牢安全运营防线
2026年,公司将持续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拓展全球中高端客户资源,构建覆盖全球的服务网络,持续改进服务品质,以安全、高效的服务赢得客户信赖。同时,公司深入践行“十大安全管理理念”,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026年,将进一步优化安全管理体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环节、各岗位,强化船舶作业全流程管控,为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
人才是兴通股份最核心的资本,团队是公司破浪前行的第一引擎。公司从沿海走向国际的每一个里程碑,都深刻印证了“兴通的未来,根本在人才”。
2026年,公司将继续深化“人才驱动发展”,通过系统的培训体系与智能知识库赋能员工成长,更着力营造“勠力同心、追求卓越”的团队生态。同时,依托新成立的福凯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与泉州兴通复兴船员管理有限公司,深化“船舶资产+人力资本”融合,持续打造“磁力兴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五)健全内控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6年,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董事会成员由11人调整为7人,治理结构进一步精简优化,将持续提升规范运营与治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规范运作能力。
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强化财务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管控等重点领域管控,严密防范运营风险,加快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步伐,优化运营分析机制,提升经营效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六)强化信息披露质效,增强市场信任基础
规范的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基本责任与义务。2026年,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扎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与规范性,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以稳健的业绩支撑公司长期价值。
(七)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传递公司价值
2026年,公司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同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依托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司官网及其他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展示公司发展成果,持续传递公司价值,切实维护公司与广大股东的利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强基致远”的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深化能力建设,顺势而为、奋进创新,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以更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回馈社会!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