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股份: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6-26  兴通股份(603209)公司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3.0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2.80 元/股(含)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6 年6 月23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23.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2026 年4 月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6)。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6 年5 月12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如在利润 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自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发生 变动,公司已根据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7)。

根据《回购报告书》规定,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息、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80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6 年6 月23 日生效。

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 (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 配(新,股价格 \times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 \div(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div 总股本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times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div 总股本 =(322,000,000 × 0.20) ÷ 325,000,000 \approx 0.1982 元/股。\]

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 金红利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不会使公司流通股发 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3.00-0.1982)+0)] \div(1+0) \approx 22.80\]

元/股(含,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92,983 股(含)至4,385,964 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 325,000,000 股的0.67%至1.35%。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