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伍技术:关于签订太阳能光转胶膜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1  赛伍技术(60321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5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太阳能光转胶膜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框架协议主要建设内容:太阳能光转胶膜建设项目。项目分为三期,具体建设进度由公司根据项目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前期项目投资达产进度以及公司资金状况等择机推进,其中项目一期为年产6GW太阳能光转胶膜项目(以下简称“一期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金额经初步测算约5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以上项目具体的投资金额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结果为准。

? 本次投资框架协议规划的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将结合一期项目实施情况和光伏市场需求等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启动时间,一期、二期、三期项目的后续实施需经政府有权机关及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需)批准后方可执行,具体实施时间和建设周期存在不确定性。

? 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市场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 鉴于本项目投资建设将会增加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 光伏行业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如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发生重大技术变革、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等,可能导致项目收益不及预期。

? 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2023年10月31日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甲方)签订《太阳

能光转胶膜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现将本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

1.甲方名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乙方名称: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770234824法定代表人:吴小平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经开区管委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1.签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2.签订地点:安徽省宣城市

3.签订方式:书面形式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审批或备案程序,以及尚待满足的条件本协议为各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在本项目实施前,根据具体投资金额提交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

二、投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

本次拟投资项目为年产50GW太阳能光转胶膜及其他先进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项目采取分期建设,具体建设进度由公司根据项目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前期项目投资达产进度以及公司资金状况等择机推进。

2.投资测算

项目一期总投资金额经初步测算约5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具体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

3.实施主体:公司新设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简称“项目公司”)。

4.建设周期

一期项目建设期为乙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取得建设施工等全部许可程序之日起算24个月,建设期到期日为单期项目建成投产日。

(二)项目建设地点

国家级·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弋江大道与乐义岗路西北角(具体出让土地的用地性质、面积、位置以正式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37亩,分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占地面积约42.6亩。

(三)各方的主要义务

甲方主要义务:

1.甲方负责对项目宗地按“标准地”要求,提供土地、水、电、气等要素保障,并负责满足项目公司生产排污需求,项目投产日前配套双杆双回路供电保证乙方稳定生产。

2.甲方积极协助项目公司及时办理供电、供水、天然气等基础设施申报及完成能评、环评相关工作。

3.甲方负责协助项目公司申报国家、省、市以及经开区现行出台的各项涉企扶持政策。

乙方主要义务:

1.项目公司提交的项目申报书(或项目建议书)必须真实有效,如申报材料失真而致相关部门审批文件需变更或失效的,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项目公司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环保、能耗双控要求,正式生产前须通过环保、节能验收审查。

3.项目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照,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四)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乙方(上市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关于本项目投资审批决议后生效(可根据投资规模分期提交决策、公示流程,分期生效后分别实施)。

三、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光伏行业正经历P型电池向N型电池的技术升级迭代。N型技术路线中,异质结技术路线具有高效率、高可靠性、可双面发电、低温工艺制程、薄硅片应用、温度特性好、无PID效应等优点,还能与钙钛矿结合做成叠层电池组件,理论转换效率高。目前,异质结电池、组件获得了市场认可,已实现批量出货,下游需求逐渐放量。

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享受宣城市异质结光伏产业集群带来的规模经济效益,满足太阳能光转胶膜潜在的市场需求,巩固和扩大公司太阳能光转胶膜技术和产品优势,持续引领行业技术创新,增加太阳能光转胶膜出货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项目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产生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以上投资框架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 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框架协议规划的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将结合一期项目实施情况和光伏市场需求等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启动时间,一期、二期、三期项目的后续实施需经政府有权机关及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需)批准后方可执行,具体实施时间和建设周期存在不确定性;

2、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市场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鉴于本项目投资建设将会增加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4、光伏行业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如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发生重大技术变革、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等,可能导致项目收益不及预期。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