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伍技术:关于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3-12-01  赛伍技术(603212)公司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9,600股予以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注销股份数量(股)注销日期
159,600159,6002023年12月5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9,600股按照17.04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自2023年8月30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赛伍技术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不续签、主动提出离职等,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计6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59,6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2,340,4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5117851),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共计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9,6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2月5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2,500,000-159,6002,340,400
无限售条件股份437,490,6360437,490,636
总计439,990,636-159,600439,831,036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

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价格、注销日期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的手续。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